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完成全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任务,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即日起全面恢复企业、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现将《安徽省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下培训评价。经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继续做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同时,组织指导企业、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全面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实现线上线下培训共同发力。前期开展的线上理论培训,要尽快组织开展线下实操培训和技能评价,加快拨付补贴资金。
二、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6号)规定的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和培训对象政策、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政策,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51号)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参加线上培训的生活费补贴政策、参加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政策,均执行至5月9日,以申请开班时间为准。5月10日后申请开班的,按照原培训补贴政策执行。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继续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要,按照省里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制定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别是技能脱贫培训等,要加快推进,做到精准培训、应培尽培。
四、严格落实工作指南。各地要认真执行《安徽省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好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控制培训和评价规模,落实体温检测、消毒通风、卫生防护等措施。若本地区出现重大疫情,按当地防控部门要求调整线下培训评价活动。
附件:安徽省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9日
附件
安徽省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为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强化责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实行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报备制度,监督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细化线下培训评价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二、合理控制规模。根据企业用工实际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按照小型化、点对点、错峰式要求,合理控制培训开班人数和参加评价人数。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分批次开班、分批次评价,保证培训学员和参加评价人员间距达到1米以上。
三、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线下培训场所、评价场所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放置“已消毒”告示牌,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
四、落实人员进出登记。线下培训场所、评价场所要在所有进出通道设置检查点,安排专人采用“安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对进场人员进行核验。培训评价单位可以通过“皖事通”APP “安康码核验”模块的“申请注册检查点”功能,自助申请检查点账号。没有申领“安康码”人员、“安康码”为“黄码”和“红码”人员、体温在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线下培训评价场地。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五、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的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须为每个班次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秩序管理和疏导工作,对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进行及时劝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线下培训评价现场防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六、强化疫情发生处置。若出现重大疫情,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要立即暂停开展线下培训评价活动,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本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