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明电〔2022〕7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举办第一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弘扬工匠精神,彰显安徽文化,围绕“徽”,突出“新”,聚
焦“名”,着力提升徽菜师傅烹饪技能,推动徽菜餐饮产业升级,打造徽菜美食文化品牌,有效促进我省餐饮从业人员就业创业、收入提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二、组织机构
竞赛系列活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饭店业协会承办,省徽菜产业促进会、省美食艺术协会、省烹饪协会、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办。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省饭店业协会牵头成立竞赛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和交通食宿、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2022年9月下旬或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地点:合肥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竞赛为单人赛,设中式烹调(徽式菜肴)、中式面点(徽式面点)两个项目。
(四)竞赛形式与内容:竞赛形式为实操,分指定项目和自选项目,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结合皖南徽菜、沿江美食、皖中菜肴、皖北风味等安徽美食文化特色命题(相关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四、选手及裁判员报名
(一)选手报名:全省总决赛以市为单位组队参赛(广德市、宿松县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组队),各参赛代表队中式烹调赛项选手不超过4名,中式面点赛项选手不超过2名。
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从事相关职业(工种)、专业的中国大陆公民(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按属地原则报名参赛。已获“安徽省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的、在2021年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取得“安徽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或称号申报资格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裁判员推荐:裁判员由各参赛代表队推荐,组委会择优使用。各参赛代表队推荐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裁判员各1名。
裁判员应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职业技能竞赛政策和裁判方法,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操技能和工作经验,对皖南徽菜、沿江美食、皖中菜肴、皖北风味特色熟悉且造诣深厚,一般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并具有市级及以上相关竞赛执裁经验。
五、奖励办法
(一)中式烹调赛项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中式面点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选手名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并列名次),对未获得上述奖项且在参赛总人数50%以内的选手颁发优胜奖,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各赛项第1-3名的职工选手(不含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及各赛项第1名为学生选手的主教练(限1人),按规定授予“安徽省技术能手”称号。
(三)各赛项排名前20%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排名前21%-40%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已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的,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排名前41%-50%的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学生选手最高晋升到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赛项晋升的职业(工种)名称分别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四)分别给予各赛项前3名选手每人5000元、3000元、2000元奖金。
(五)对在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六)对在系列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承办、协办、赞助等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七)鼓励各参赛代表队及选手所在地、所在单位等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奖励和一定物质奖励,鼓励给予成绩优异选手另行奖励,鼓励给予专家团队对应奖励。
(八)鼓励获奖选手参加“徽菜名厨”评选,竞赛成绩作为参考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和有关行业商协会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选拔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于7月15日前将系列活动联络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并于9月10日前完成全省总决赛选手报名和裁判员推荐工作。
(二)各参赛代表队由所在市团长带队。团长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代表队参赛、疫情防控等各项事务管理。领队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竞赛工作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本地区选手参赛,参与争议申诉仲裁、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维护大赛纪律和秩序。各代表队应明确领队助理1名,具体负责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期间安全和生活保障等。
(三)竞赛同期组织首批徽菜师傅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宣介、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名小吃现场制作等展示交流活动,请各市做好相关准备、安排必要的展示交流工作人员,同时请组织1-2家本地媒体参与活动报道。展示交流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交通费、食宿费、物流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赛场租赁、改建,设施设备及工具租赁、购置,专家、裁判及工作人员交通、食宿和劳务费,大赛证书、奖牌制作等费用由竞赛承办单位负责支付,竞赛主办单位按规定给予补助。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第一届“新徽菜·名徽厨”专项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相关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执委会应制定《安全应急工作预案》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报竞赛组委会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七、联系方式
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支艳
联系电话:0551-62623670
邮 箱:175794450@qq.com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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